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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校在2020届毕业生选育项目团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0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28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毕业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落实辽宁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基本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组织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员单位: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质量处、各学院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该项工作任务,并负责学生的就业推荐,发展规划处负责专业教师带领学生的教研科研项目,教务处负责入孵学生项目成果的认定及学分置换,质量处负责项目指导(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价,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及教师选派。

二、目标任务及条件保障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2017年28号文件要求,各高校每年至少吸纳10%以上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入驻孵化基地进行创新创业实训、创业项目选育和孵化,并且每个项目在基地实训和创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提高学校孵化效率,促进学生在辽就业。学校要为孵化项目提供专门的场所,提供专项经费,配置专职指导教师。专项经费投入要达到每生每年5000元以上,创业指导教师与入驻学生比例要不低于1:20。

三、工作内容

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将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识基地、铁道工程实训培训基地、ICT创新基地)的作用,因此2020届应届毕业生中选育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并且实行实名制信息管理,团队需配备指导教师。20199月1日开始进入孵化基地,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入孵管理制度,按校历安排执行。另外各学院双创项目纳入毕业设计论文计划,作为学生毕业设计项目,双创项目团队严格教师指导计划执行,并通过项目路演形式进行答辩获得学分按学校的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学校将按照教师项目指导计划发放项目指导经费,每学时21元。

2、入孵学生在孵期间被用人单位签约报道可申请离开项目团队、出孵。签约但未要求报到的,需继续留在项目中。项目团队中如有学生毕业后仍未签约相关工作单位,需继续在孵化基地工作。同时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安排其他未就业学生进驻孵化基地补充项目团队空缺。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协同各学院共同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学校及各学院要再次启动未就业毕业生召回制度。

4、从20209月起,入驻基地的毕业生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补贴。

五、工作细化分解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系、处室

备注

1

各学院成立由各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内选育入孵团队实施方案

各学院

2

1、各学院2020届毕业生范围选育5个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其中每个团队成员数量为7(注:必须包含1名18级学生。,各学院入驻孵化基地总人数范围占2020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12%。(各学院自行控制)

2、各学院项目团队需在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库中配备或选择5个项目进行对接。

3、入库并被学生团队选择后的项目老师,必须作为该项目指导教师,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人数不能超过2人。

双创项目团队组成开展工作主要是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及学生的创就业能力,同时提升教师指导项目能力及水平,未来更好的开展学校双创工作

各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发展规划处

(1)项目名称

(2)学生名单(标注:项目负责人)

(3)指导教师(至多2人)

(4)入驻的孵化基地(通识基地或专业基地)

详见附录1

上述内容请各学院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形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tycxcyzdzx@163.com

 

3

项目指导教师要按照项目库中项目的内容拟定项目指导计划、并制定详细的指导大纲和指导计划。

指导教师在所有双创项目拟定计划过程中,计划总学时至少32学时,至多64学时,周学时2至4学时,请按实际情况制定。且将计划分散拟定到2018年9月-2020年3月(2020年2月除外)

各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1)2019年9月15日前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和教务处(电子版、纸质版),并加盖院系公章。详见附录2、3

(2)指导教师要按照指导计划执行,指导过程要形成项目实施记录,学生参与记录、项目阶段性成果总结。

4

1、成立孵化基地项目督导团队(附件1)

2、制定明确的督导计划和管理工作规程。

:将双创项目开展工作纳入正常的教学安排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各学院教务处、质量处

从2019年9月开始,交叉分组对各学院项目团队开展项目情况和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形成完整的督导工作记录,明确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调查入驻学生项目孵化、项目开发及学生出勤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指导中、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质量处

20197月2日

 附件1 孵化基地项目督导团队.docx

 附录1 入驻孵化基地统计表.docx

 附录2 项目指导标准.docx 

 附录3 项目指导教师指导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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