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6:11 | 浏览次数: | 来源:监察审计处 | 作者:

学校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校党委、纪委提出以下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统一到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礼品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机构违规吃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发挥好“头雁效应”,要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洁身自好、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