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 “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 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7:56 | 浏览次数: | 来源: | 作者:

各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要求,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搭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服务辽宁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创业激情,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 “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现将2018年大赛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二、奖励及支持办法

主办单位向竞赛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在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特等奖作品中择优报送团中央参加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1.本次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省级组委会根据各地各学校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若干地市和校级优秀组织奖。

2.对于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并向主办单位所提供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推荐,择优提供创业场地。

3.对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扩大社会关注度,提升项目知名度,并视情况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青创空间”,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4.对已经创业的项目,择优推荐进入省“青年创业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进行孵化培育、规范辅导、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

5.对于表现优秀的参赛者及指导教师优先提供创业实践培训机会。

三、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一)基本赛制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复赛是在各学校举办的预赛基础上,以提交文本作品的方式进行评审。决赛采用集中答辩和现场展示、问辩两种方式进行。

(二)参赛内容及参赛对象

大赛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个参赛组别。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各参赛组别均设置创意设计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两类竞赛项目。

大赛面向2018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具体参赛内容和参赛规则参照辽宁省比赛章程(见附件1)执行。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级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新闻媒体负责人、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四)名额分配

各高职院校上报参赛作品时,同一类作品数量应控制在5件之内,即总数不应超过10件。承办学校可以每类上报6件作品,总数不超过12件;中职、技工学校参赛作品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地市、省直机关团工委上报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沈阳、大连两地作品总数各不超过15件)。

各高职院校申报的作品,由校团委直接邮寄至承办学校,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地市属中职、技工学校,省直机关团工委管辖的中职、技工学校作品,由各团市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按要求进行把关、筛选后,统一邮寄至承办学校,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及学校的申报。

高职组已参加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作品,不可再参加该项赛事,如若在两项赛事中发现雷同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推进步骤

1.201854日,下发比赛预通知。

2.2018525日前,参赛作品申报。各市、各高职院校组织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3)纸质版用快递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学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大赛官方邮箱:lnchrensheng@126.com

3.20185月下旬,进行大赛初赛、复赛。省级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4.201869日至10日,举办省级决赛。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

初赛及复赛期间,将按照竞赛类别淘汰20%的作品(不获奖),40%左右的参赛项目获比赛三等奖,40%左右入围省赛决赛。决赛中原则上按照作品总数的3%10%27%左右的比例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等次奖项将在中职组和高职组内分别评出。

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5.20186月下旬。省级组委会就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推介,推动项目落地孵化,并下发表彰决定。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有关竞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将在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中的“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专题与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上同步更新,请有关单位及参赛者及时关注。竞赛其他相关事宜,将下发补充通知进行详细说明。

大赛作品上报及赛事组织工作有关事宜,可与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四、总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积极投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职业学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升创效能力、造就创业人才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联盟成员的作用,广泛动员,踊跃参与,认真选拔,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坚持宗旨,建章立制。各地各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大赛持续开展。鼓励各学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大赛;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和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学生QQ群等新媒体手段,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青年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团省委学校部)联系方式(不接受参赛作品邮寄)

联系人:张威 杨孟德

联系电话: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chrensheng@126.com

邮编:110003

附件:1. 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

2.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

3. 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挑战杯——彩虹人生”辽宁省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的附件.docx
9dd8dcb13bae6444878314fb41e84017.docx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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