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8:28 | 浏览次数: | 来源: | 作者:

学校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党委、纪委号召全体教职工要坚持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要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要求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洁身自好、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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