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2018-2019学年春季助学金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16:01 | 浏览次数: | 来源: | 作者: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7〕35号)精神及《学生手册》相关条款,通过各学院民主评议确定追加2018-2019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105名。现将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即日起公示。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均可通过来人、来电、书面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情况清楚详细。
联系电话:0416-39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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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