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编写规定
一、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案编写必须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
2.教案编写要规范、详略得当,字迹工整。教师应以一次课堂教学(一般为2学时)为教案的基本设计单元,要求在章节表述、学时安排、授课内容等方面与授课计划一致。
3.教案编写是要把传授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步骤等等列出纲目,理出思路,开发学生思维能力,使之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巧。
理论课的教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次课的课题;
本次课的教学目的、要求。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课堂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达到哪些技能和能力,能运用哪些知识,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动手的能力等;
讲授内容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对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课程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学大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难点一般是学生难于理解的内容;
复习提问内容,引入新课方法;
教学活动及板书的设计(指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应用,如何联系实际、列举事例,设问、提问,出现问题的处理,讲授顺序等),此部分应充分反应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体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和风格;
教学基本内容及时间分配;
课后小结。即教师课后的心得体会,是教师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某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情况的总结与分析,为今后的教学提供经验和素材;
思考题及作业题;
课后分析。
4.编写教案要突出学生层次结构的特点,教师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特点,结合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编写出既符合教案规范,又有个人教学风格的个性化教案。
5.教师须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教案纸手写或打印教案,不能以讲稿(讲义)或课件代替教案。(不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手写教案。)
6.习题课、技能训练等教案要以适当的形式,写出学生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及如何通过习题或专项训练等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7.实验课教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实验名称;(2)课时安排;(3)实验目的;(4)实验原理介绍;(5)基本操作与仪器介绍;(6)实验重要步骤;(7)实验中应注意事项;(8)实验后记。
8.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和教学内容,结合理论课、实训课、实验课教案要求编写教案,不拘泥于2学时为一个设计单元的规定,注意突出进行技能训练,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二、教案管理
1.教案作为教学文件加以管理。
2.每学期必须有新教案,常讲常新。
3.手写(或打印)纸质教案学期结束时装订归档(个人长期保管),电子教案应刻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