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冶 实施细则 (试行) 》 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18

共 青 团 中 央 文 件
中青发 2017 5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 ( 试行 ) 》
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委 ,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
团处 , 全国铁道团委 , 全国民航团委 , 中直机关团工委 , 中央国
家机关团工委 , 中央金融团工委 , 中央企业团工委 ,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团委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
( 试行 ) 》 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 , 现印发给你们 ,
遵照执行
1 ( 此页无正文 )
共青团中央
2017 1 19
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 , 严格团员教育管理 , 加强基
层团组织建设 , 根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和有关规定 ,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三会两制一课 是指支部大会 支部委员会
团小组会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 ,
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冶 , 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
先进性 群众性的必然要求 , 是推进团要管团 从严治团的
重要载体 , 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 , 强化团员意
, 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好 三会两制一课 冶 , 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 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冶 , 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 ,
持民主集中制 , 尊重团员主体地位 , 保障团员民主权利 , 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 ,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 , 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
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 坚决防止表面化 形式化 娱乐化
3 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五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
员参加的会议 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 , 是团支部的最高领
导机构 , 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 选举权和监督权 支部大
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 学习党的理论 , 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策和团的政策文件 重要会议精神 , 传达同级党组织 上级团组
织的决议 指示等 ,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 听取和讨
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
;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 , 增补和罢免
支部委员 ; 讨论接收新团员 ;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 研究决定
对团员的奖励 ,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 ; 讨论通过对团员
的处分 ; 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 ; 开好团支部组织
生活会 ; 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 : 确定支部大
会议题 , 提前通知全体团员 ; 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
席情况 ; 宣布会议议题 , 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 ; 对需要表决的
事项逐个进行表决 ; 宣布表决结果 , 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 做好会
议记录 , 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 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
4 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 , 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
故缺席 , 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一般情况下 , 参加会
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
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 , 提出初步意见 方案等 , 以便团员在大
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 , 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
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方可进行表决 对需要形成
决议的问题 , 应当发扬民主 , 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表决 , 做出决议 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 , 应逐一表
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
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 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
通过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 ,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 支部大会
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 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 列席人员
有发言权 , 没有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 支部大会
结束后 , 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
议情况 , 内容包括大会时间 地点 团员出席情况 主要议程
讨论情况 选举结果 重要事项决议等
5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 , 是支部在大会
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 , 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 负责支部的
日常工作 , 向同级党组织 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
受审查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 根据工作需
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 : 学习党的理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
线 方针 政策 , 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 执行同级党组
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指示等 ; 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
作安排 ; 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 , 起草工作报告 ; 研究确定提
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 ; 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
; 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 , 决定对团员奖励 , 研究提
出团员处分意见 ; 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 , 研究制定支部相
关制度 ; 研究解决支部 团员的问题和困难 ; 开好团支部委员会
组织生活会 ; 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 , 如支部书记空
缺或因故缺席 , 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 召开支部委员
会会议时 , 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 , 参加表决的委员超
6 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方可进行表决 对需要形成决议的
问题 , 应当发扬民主 , 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
做出决议 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 , 应逐一表决
决可采取举手 口头 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 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
为通过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 , 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
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 , 没有表决权 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
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 地点 委员出席情况 会议议题 每位委
员发言摘要 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 , 不是团的一级组
, 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
管理 监督和服务 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 , 可根据
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
数量 分布和工作需要等 , 按照易于集中 便于管理的原则确
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 , 相应增加召开支部
大会的次数
7 第二十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 , 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 , 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 , 可根
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 : 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理论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 重要会议精神 ; 贯彻落实上级团组
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 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
候选人 ;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 对支部接收新团员 推荐优秀
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 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 ; 听取和反映团
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 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 ; 研究其他需要团
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 会议情
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
部分 , 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 严格团的纪律 规范团员管理
的重要措施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 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
相结合的方式 , 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
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 , 达到激励团员 整顿队伍 纯洁组织的
目的
第二十四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 保留团籍的共产
8 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
籍注册 , 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
作相结合 ,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 ,
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 , 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
评议意见后 , 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 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 : 团支部组
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 , 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
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 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
会议 , 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
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 ,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 以支部为单位对
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 团员互评和
测评投票结果 , 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
议等次 ,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 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 :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
人数的 30% 以内
第二十九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 理想信念坚定 , 拥护
党的领导 ,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热爱社会主义 ; 政治意识
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强 ,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9 的党中央权威 ;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遵纪守法 , 品格
高尚 ; 自觉遵守团章 ,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
活和活动 , 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 学习成绩优秀 , 工作本
领过硬 , 善于创新创造 ,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 在本职岗位上业绩
突出 , 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成为注册志愿者 , 积极参加公益
活动 ;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 拥护党的领导 , 执行党
的路线 方针 政策 ;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自觉维护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 能够执行团的决议 , 完成团
组织交给的任务 ,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 能够在学习
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 关心集体 , 乐于助
, 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 在评议年度内受
过警告 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
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 理想信念动摇 ;
重违反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
能履行团员义务 不执行团的决议 ,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
活和活动 ; 有违法违纪行为 ; 道德水平低下 , 行为失当 , 造成不
良影响 ;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
10 第三十三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 可在一定范围内进
行公示 , 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 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
的优秀团员 , 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对于
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 , 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
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 , 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 , 应由支部书记
进行谈话 , 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 , 团组织要对其进
行教育帮助 , 限期改正 三至六个月后 ,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
教育 , 反省自身错误 ,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 ;
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 应当劝其退
, 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 ,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 实事求是 , 做到
事实清楚 理由充分 , 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 , 不定比例 不下指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 , 除特殊情况
,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 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
不服 , 可以提出申诉 , 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 , 不得
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
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 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 ,
11 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 团支部一
般应在每年 1 月份 , 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学校团组织
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 超过规定注
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 , 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
, 根据团员评议结果 , 给予注册 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 , 由基层
团委在其团员证 团籍注册 栏内填写注册时间 评议等次 ,
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 , 基层团委应
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 暂缓注册期后 , 对再次评议等次为
合格的团员 , 及时给予注册 ; 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 ,
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受团内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
团员 , 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 , 按时交纳团费 , 一般可予以注
; 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 , 留团察看期间 , 其团员证由团组织
收回 , 留团察看期满后 , 恢复了团员权利的 , 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并及时注册 ; 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 不再为其注册 , 其团员证
由团组织收回 , 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
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 , 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
12 育评议 , 进行团籍注册 ; 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 , 外出
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
应的团组织 , 并参加教育评议 , 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 团员年满 28 周岁 , 没有担任团内职务 , 应当
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 , 年满 28 周岁 ,
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 , 不再保留团籍 办理超龄离团手续 , 须在
团员证上 离团手续 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 , 并加盖团
组织公章 , 转由其本人保存 , 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 , 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
团员花名册 , 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团 课
第四十六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 , 提高团员
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 , 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
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 , 是团组织的一项
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团课制度 , 要突出党性立场 , 突出党性教
, 体现团的特点 , 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 ,
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 , 特别是理想 信念 宗旨 作风等方面
的问题 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引导团员坚持真理 , 修正
错误 , 互相帮助 , 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 :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13 泽东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 ;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
理想教育 ,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 中国梦 教育 ;
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 , 宣传党的路线
政策 , 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 ;
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 广泛开
展近代史 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 , 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
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 团组织的理解和认
, 培养团员意识为主 ; 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
化团员先进性 , 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
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
的团总支 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 也可采取部门 单位联合举
办团课的形式 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 , 入团积
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 8
第五十一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
组织确定 , 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 , 可扩大至团组织
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 28 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
部担任 , 也可邀请党政领导 专家学者担任 , 还可适当安排先进
14 人物开展座谈交流 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
讲授一次团课 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
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 ,
可结合集体学习 专题研讨 团员论坛 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
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 , 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
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
员进行讨论交流 , 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 , 并及时向开设团课
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冶 , 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
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 要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 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 三会两
制一课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 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 三会两制一课 落实的第一责任
团支部要将 三会两制一课 作为基本工作职责 , 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 增强团员意识 ,
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 , 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
的组织生活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5 第五十七条 没有选举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 支部委员
团小组会 , 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 , 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
新媒体形式开展 要结合工作实际 , 注重团员参与 , 突出工作实
, 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 : 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
团中央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7 1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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